9月6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禁止18歲以下青少年使用含可待因的感冒藥藥品。 公告要求,對含可待因感冒藥藥品說明書進行修訂:將“禁忌癥”及“兒童用藥”中相關內容均修訂為“18歲以下青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