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網絡 “這樣吧,你先支付5萬元知識產權賠償金,以后銷售中再每雙支付3元商標使用費。”有經驗的商家應該聽出了弦外之音,如此開價的方式,一般不會出自正常途徑的侵權索賠。果然,這樣的“維權打假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