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我跟往常一樣,在辦公室緊張的工作著,忽然電話響起,顯示為一個來自北京的號碼,我順手接起了電話,對方非常激動的對我說:“李律師嗎?我是趙兵(化名)的哥哥,趙兵已接到路橋區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了!謝謝你啊!”,“哦!趙兵在上大學吧!”“是的,現在學習很用功!謝謝啊!”放下了電話,我凝視著桌上的案卷,往昔的一幕幕又涌上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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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1 10:03 上傳
2018年10月16日,我接到路橋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辦理趙兵涉嫌詐騙一案,案件處于審查起訴階段。我到檢察院查閱了案卷材料,發現該案涉及電信詐騙,涉案有36人之多,由于該案牽涉范圍較廣,趙兵被檢察院移送法院并提起公訴的概率較大。
而后,我到看守所會見了趙兵,趙兵見到我的第一句就問:“律師,我還能回大學讀書嗎?”,我一下子就被驚到了,一般見到律師都是問會被判幾年?什么時候能回家?問能不能回去讀書的,我倒是第一次碰見。隨后,我對他進行了深入的了解,才知道趙兵家住云南貧困山區,家里另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姐姐。哥哥是在讀碩士研究生;母親疾病纏身,患有嚴重失眠癥,在今年6月份還查出重度腦血管硬化,頭痛不已,風濕骨痛也是多處治療沒有效果;父親今年54歲,在煤礦上挖煤將近四十年,煤礦上對于工作人員的要求是小于55歲,也就是說明年可能失業,如果父親失業后,家里面的主要經濟來源便是地里面的莊稼。另外,祖父母已經雙雙88歲,每個月需要巨額醫藥費以及生活費,這樣一個家庭怎能承受趙兵可能被判刑的事實?
趙兵在校期間一直表現良好,在大二下學期暑假因在家看到母親疾病纏身,一心想賺錢為母親治病,因社會閱歷淺,不懂辨識,因此誤入歧途。現在一心想回大學讀書,在看守所時已經通過家人向學校申請了休學一年。
回到辦公室,我一直在想如何替趙兵辯護,這起涉及電信詐騙的案件,案情復雜,根據以往的經驗,等公訴機關審查完畢,再作出不起訴決定的話,趙兵的一年休學期就滿了,即使從看守所出來也失去了上大學的機會。于是,我思考能不能拋開傳統的辯護思路,從趙兵的家庭情況,以及犯罪的原因,其渴望重回大學的迫切心理來書寫一份另類的辯護詞。我與律所的同事商量,覺得可以嘗試一下。于是我將趙兵的家庭困難的證明、家庭環境照片、趙兵休學證明、讀書時獲得的獎狀等資料作為附件與辯護詞一起提供給公訴人。
辯護詞中,我請求路橋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趙兵作出不起訴決定。其理由如下:
趙兵目前系在校大學生。據其家屬稱:趙兵成績優異,在家孝順父母。他在去上學以前都會把家里面的重活累活干完,然后才去上學,很會體諒父母的難處,并且在學校也不會亂花錢,勤儉節約,懂禮貌,為人謙遜。趙兵在校期間表現良好,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在大二下學期暑假因看到母親疾病纏身,多次尋醫無果,且家庭貧困,就利用假期尋找兼職賺錢為母親治病,誰知因社會閱歷淺,不懂辨識,誤入歧途。
在偵查階段,趙兵通過公安人員打電話給哥哥,言辭懇切地請求哥哥為他辦理休學證明,說他還要回來上學,他已經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想回去讀書。趙兵的行為已構成犯罪,在看守所已關押數月,他已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我認為,如果對趙兵作出不起訴決定,可以使趙兵完成大學學業,使他今后的謀生道路更加平坦,會讓讓他更加感恩社會,做一個對社會、國家有用的人。當然,對趙兵判處刑罰也是符合法律規定,但是對他本人來說,沒有大學本科文憑以后找工作會更難,他的人生之路會更坎軻。
因此,我希望公訴人基于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更注重于教育目的,對趙兵作不起訴決定。
(以上辯護詞基于保護趙兵原因,已做相應的修改)
提交辯護詞后,我多次與公訴人聯系,公訴人充分考慮到趙兵的犯罪數額較輕且悔罪認罪態度較好,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讓在他在休學期滿前能及時返校讀書,以完成大學學業。
這張不起訴決定書讓我心中的大石落了地。一個貧困的家庭,培育二名大學生何其不易,而孝順的小兒子又因想幫助母親治病誤入岐途,可以說趙兵的不起訴決定書,正是體現了法律的溫度,趙兵雖然走了錯路,但是有了法律的指引,有了法援的介入,他也終于走回了正道。
路橋區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天墨律師事務所 李小平
來源:臺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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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1 10:02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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