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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9 08:42 上傳
春節,親戚朋友聚在一起,吃飯喝酒少不了。臺州小伙羅某酒后開車致一老人死亡,妻子怕會影響丈夫工作,可能還要坐牢,不經思考就幫丈夫頂包,羅某思來想去后投案自首。近日,椒江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訴。 羅某長期在湖南工作,春節回家團聚很是開心。羅某還是個勤快人,一家三口到了老丈人家,就主動包攬了聚餐的菜肴開始洗洗切切。許久不見的家人正在興頭上,羅某也跟著小酌了兩杯白酒。 酒足飯飽后,羅某一家帶上已經酒醉的小舅子開車回家。回去的這條路車少燈暗,行至半道上,前方來車刺了眼,只聽“轟”的一聲,“撞到人了!撞人了!”坐在副駕駛的羅某妻子驚叫。羅某渾身一顫,一腳剎車,愣了一會方才回過神來,他立馬下車查看被撞行人情況,只見老人趴在地上一動不動,已經不省人事。 慌忙中,羅某一邊掏出手機一邊走到副駕駛位置先跟妻子說情況。此時,妻子已經坐在了駕駛座上,她給丈夫使了一個眼色,羅某馬上領會了妻子的意圖,他意識到自己喝了酒被抓,事情比較嚴重。逗留了四五分鐘,確認妻子已經叫了救護車后,羅某抱著僥幸心理往附近村莊逃竄,躲進朋友家中。沒多久,羅某就接到交警的電話,他否認了自己開車。 電話一直不斷在響,羅某越來越焦慮,坐立難安。羅某覺得此事不應該讓妻子頂包,而且這種拙劣的謊言根本敵不過監控里的真相,當晚,他就返回派出所投案自首。 據羅某妻子陳述,她考慮到丈夫喝了點酒,如果出事,不僅第二天不能回湖南上班,而且可能要坐牢,就做出了頂包的行為。實際上時隔幾小時,羅某血液中已經檢測不出酒精含量。雖羅某有自首情節,但他妻子這種頂替包庇行為致使羅某肇事后逃逸,反而加重了他的刑罰。 劉志剛檢察官說:“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羅某違反國家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負有事故全部責任,并為逃避法律追究在肇事后讓人頂替案件的處理,被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與酒后駕駛有很大程度上的關聯性,最后還是那句話,提醒廣大市民: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記者 馮麗麗 通訊員 陳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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