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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12 14:21 上傳
酒駕、無證駕駛是我們平常遇見最為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3月9日,臨海的單某某到臺州高速交警支隊三大隊接受違法處理,他因無證駕駛被處以罰款200元至2000元,拘留15天以下的處罰。據了解,這已經是單某某第三次因為交通違法被拘留了。 事情還要從3月6日說起。那天下午1點多,單某某駕駛一輛面包車進入臺州服務區,恰逢高速交警例行檢查。當被要求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單某某稱自己為“單軍(化名)”,并表示駕駛證落在家中,同時流利地報出了身份證號碼和家庭住址,讓民警查詢。 “查詢結果顯示,單軍駕駛證狀態正常。”執勤民警說,但有一點不對勁,警務通查詢到的身份證照片,與本人相貌不太一致。 但眼前的“單軍”堅持說自己只是變胖,絕對是本人。隨后,民警利用警務通人相比對功能,拍攝了這位“單軍”的正面照片并上傳比對,結果顯示的名字是該面包車行駛證上登記的車主單某某。 面對鐵證,單某某終于無法抵賴,承認自己的駕駛證因再次酒后駕駛被吊銷,怕被交警處罰,才冒用同村鄰居的身份企圖蒙混過關。 經過調查,單某某于2013年10月因酒駕和無證駕駛受到罰款、拘留處罰;2014年12月單某某通過考試取得C1駕照;2016年5月卻因再次酒后駕駛受到罰款、拘留、吊銷駕駛證等處罰。在駕駛證被吊銷以后,單某某繼續偷偷駕車上路,并且冒用鄰居單軍的駕駛證信息直至被查。 轉載自臺州晚報 記者 王媛媛 通訊員 徐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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