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11月25日,多米尼加統(tǒng)治者拉斐爾·特魯希略下令殘酷謀害多米尼加共和國政治活動家米拉巴爾三姐妹。自1981年起,婦女問題活動家就將每年的這一天定為反對暴力日。1999年,聯(lián)合國大會將11月25日定為消除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國際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elimination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我國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反家庭暴力法》,該法規(guī)定了不僅是家庭成員之間可以構(gòu)成家庭暴力,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也可以構(gòu)成家庭暴力,同時明確了家庭暴力的方式包含身體暴力和精神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