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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海體育館所在的區塊 最新規劃公示中 擬增限高150米的商業地塊 限高80米的住宅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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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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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海市主城區(大洋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A-15、A-18等地塊調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現將臨海市主城區(大洋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A-15、A-18等地塊調整)予以公示,征求公眾意見,請廣大市民建言獻策,多提寶貴建議。
公示時間: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21日
聯 系 人:夏女士
聯系電話:0676-85131879
臨海市主城區(大洋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A-15、A-18等地塊調整)
一、前言
由于《臨海市主城區(大洋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的部分地塊控制指標等已不符合目前區塊的發展要求,需要對該區域進行規劃修改。為了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對原《臨海市主城區(大洋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局部調整,現將規劃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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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規劃僅供參考
二、規劃區位范圍
本次控規調整涉及到4個地塊,本區塊現位于大洋街道,東南面為臨海大道、西南面為張洋路、西北面為柏葉路,調整總用地面積為236564㎡。
三、規劃調整內容
1、用地代碼調整
新的用地分類標準《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2023)已經制定,原控規采用的《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5037-2011)已不再適用。本次規劃結合新的用地分類標準,對原用地代碼進行變更。本次規劃調整區塊內涉及用地代碼主要包括二類城鎮住宅用地(070102)、商業金融用地(0902)、城市道路用地(1207)、文化用地(0803)、體育用地(0805)。
2、面積調整:
(1)、將原A-15(文化設施用地)部分調整為現A-15(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和A-16(商務金融用地);
(2)、將原A-16(文化設施用地)、A-17(廣場用地)、部分A-15(文化設施用地)和部分A-18(體育用地)合并調整為現A-17(文化用地);
(3)、將原A-18(體育用地)和部分A-15(文化設施用地)合并調整為現A-18(體育用地)。
3、指標調整: (1)、A-15為二類城鎮住宅用地,指標調整為:容積率≤2.2,建筑高度≤80米,建筑密度≤35%,綠地率≥30%;
(2)、A-16為商務金融用地,指標調整為:容積率≤2.5,建筑高度≤150米,建筑密度≤55%,綠地率≥20%;
(3)、A-17為文化用地,指標調整為:容積率≤1.2,建筑高度≤45米,建筑密度≤40%,綠地率≥35%。
四、調整緣由:
1、為充分發揮本片區的區位優勢,推動區塊建設,對地塊進行調整。
五、土地開發強度和建筑高度控制
(一)開發強度控制
土地開發強度涉及到建設容量和環境容量、交通負荷能力和功能需要等多方面的因素。通過土地開發強度的合理控制,不但可以保證良好的城市空間環境,還可以對投資引導、土地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形成合理的城市結構起到積極的作用。土地開發強度的控制主要通過容積率和建筑密度兩項指標來控制。本區塊調整地塊位于大洋單元的南面,本次規劃調整用地面積為236564平方米,地塊控制指標詳見下面附表。
(二)建筑高度控制
規劃根據周邊建筑高度,綜合考慮土地區位、功能需要、空間景觀等因素,對本區塊進行整體建筑高度控制,A-16地塊設置點式高層,在建筑設計方案時應做好日照分析,滿足《建筑日照計算參數標準》要求。附表一:調整前規劃用地構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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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調整后規劃用地構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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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調整前規劃用地指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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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調整后規劃用地指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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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臨海市人民政府網-臨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YOU居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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