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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一天,陽光熾熱,援助中心窗口前一對著急忙慌的中年夫婦帶著一個小朋友跑來咨詢:“你好你好,我們家孩子在陽臺上亂扔東西,砸到人了,對方現在要告我...可怎么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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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8-8 15:33 上傳
你隨手一拋,可能就是別人的一生 原來即將小升初的小朋友石頭獨自在家,父母上班前千叮嚀萬囑咐讓他乖乖寫作業,但依然還是坐不住,就這樣小朋友站在17樓的窗邊,陸陸續續往樓下扔了幾個小塑料玩具,看著玩具飛速落下,他覺得很刺激,接著他又拿起一個裝滿水的塑料瓶扔了下去。在樓下散步的李奶奶無緣無故地被裝滿水的塑料瓶砸到了肩膀并重重地摔倒在地。在鄰居們幫助下,李奶奶被及時送往醫院,經檢查,李奶奶肩部粉碎性骨折,需住院治療。最終警察通過小區監控迅速鎖定了石頭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規定,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對于沒有達到犯罪標準的高空拋物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依法給予警告、罰款或拘留等行政處罰。 由于石頭未滿16周歲,根據法律規定,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他的行為已造成他人重傷,性質嚴重,對公共安全造成了極大威脅。父母作為監護人,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在律師的解釋提醒下,這對父母懊悔不已,石頭也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最后與父母一起向李奶奶誠懇道歉并承擔了所有醫療費用和其他賠償。 法援提醒 父母因忙于工作對孩子監管不足從而導致了這次危險事件的發生,對于石頭一家以及李奶奶一家無疑都是一場飛來橫禍。正值暑假期間,孩子們獨自在家時間增多,家長們一定要加強對孩子的監管及安全教育,孩子獨自在家時,更要叮囑不能高空拋物。高空拋物危害極大,一顆雞蛋從高空拋下都可能造成嚴重后果,更別說其他物品了。如今高空拋物已入刑,不管是大人還是孩子,都不能抱有僥幸心理,務必守護好“頭頂上的安全”,你的隨手一拋,可能就是別人的一生,莫讓一時的疏忽或貪玩,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天臺縣法律援助中心 吳照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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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臺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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