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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網絡直播的興起,網絡打賞的行為日益興起,甜甜的女主播與榜一大哥的光環都讓人無法拒絕。刷禮物、送東西、發紅包,打賞的時候毫不心疼,激情褪去之后反悔想要要回打賞,那這些打賞給女主播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案件詳情 小王在看直播時,對美女主播趙某一見傾心,瘋狂為其刷禮物,兩人還互加了微信,聊天的時候也多有曖昧。期間,每次趙某上播的時候,小王都在為其刷禮物,送飛機和游艇,力爭成為“榜一大哥”。在雙方曖昧了一段時間之后,小王向趙某提出了交往請求,卻被趙某明確拒絕了。小王認為自己收到了趙某的欺騙,一怒之后講趙某、短視頻的運營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返還其打賞款項合計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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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0:17 上傳
贈與合同?or網絡服務合同? 近日,小王就此事來到臺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詢律師,當天作為值班律師的我接待了小王。首先,我向小王解釋了一下充值打賞行為的法律性質問題。小王在直播間觀看直播,成為互聯網直播服務的使用者。小王在平臺充值獲得虛擬貨幣并以此在平臺上自主選擇兌換虛擬禮物向主播進行打賞。在該過程中享受了平臺提供的網絡服務,其與運營公司之間形成了網絡服務合同關系。趙某的直播活動也屬于網絡服務的內容之一。因此,小王的行為實際上是一種消費行為,而非贈與行為,小王與網絡平臺之間是雙方法律行為,而非是單方的法律行為;其次,小王與女主播趙某之間是不存在任何法律關系的,小王的打賞實際上是打賞給平臺的,之后再由平臺與女主播之間進行結算,因此,小王跟趙某之間是不存在任何關系的;最后,如果小王未通過直播平臺直接給女主播趙某送禮物或者紅包等,那么雙方之間系贈與關系,應當適用贈與相關的法律規定。因此,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小王起訴平臺與女主播要求返還打賞的款項是缺乏相應的依據的。 律師說法: 不管是網絡直播打賞還是日常的生活消費,作為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都應當要理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因一時沖動,事后再追悔莫及。
臺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易特納律師事務所 侯亞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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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臺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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