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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10 14:12 上傳
(網路配圖) 去年11月,小李(化名)至臺州向小柳(化名)購買假幣,小張(化名)在明知小李至臺州是為購買假幣的情況下,仍開車將小李從溫州火車站送至臺州,并與小李一起向小柳購買面額為45萬元的假幣,其中至少有1.6萬元是由小張支付。為此,公訴機關指控小李、小張犯購買假幣罪。由于小張一直拒不承認自己犯罪,路橋區人民法院根據相關規定商請路橋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對小張進行法律援助。
律師在端午放假前一天的工作日收到了指派通知書,此時距離開庭時間很短,且碰上端午小長假,留給律師的辦案時間不多,為此,律師放棄端午休息時間,趕赴看守所會見小張。小張在見到律師后立馬“喊冤”,他說自己根本不知道小李是去購買假幣的,小李一直沒有跟他說過,他堅定的表示自己沒有犯罪。
律師通過查閱卷宗材料,認為小張明知小李去購買假幣行為的證據是充分的,因為小李與販賣假幣的小柳在小張的車上交易,小張在車上看到他們在驗貨,小張還借給小李1.6萬元購買假幣。只是其中小張明知小李購買假幣的時間可能不是在一開始而是在當場交易時。
鑒于本案證據比較充分,律師再次到看守所會見小張,向小張詳細的解釋法律規定,告知小張,在證據充分情況下,在庭審中仍百般抵賴,不認罪悔罪,屆時法院會根據法律規定從重判決。而最近司法機關出臺了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的政策,對于認罪認罰的可以從寬處理。聽完律師的這些話,小張思想明顯有些動搖,但還是猶豫不決。鑒于本案證據比較充分,同時又考慮到當事人思想上的動搖,所以律師做了充分的準備,準備在法庭上促使主動認罪認罰。
2019年6月21日,該案在路橋區人民法院開庭。開庭后,小張態度有了很大的轉變,在律師的詢問下當庭認罪認罰。小張說他這幾天在看守所里終于想通了,抵賴是沒有出路的,事實真相是掩蓋不了的?,F在政府有認罪認罰從寬這么好的政策,只有認罪才能使自己獲得新生。
同時,律師也向法庭提出起訴書中小張明知購買假幣的時間的問題,并提出被告人小張認罪認罰,且系從犯,初犯,要求從輕、減輕處罰。
最后法庭采納了辯護人的意見,對被告人小張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聽完判決后被告人小張流下悔恨的淚水,表示認罪服判,要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出來。
認罪認罰制度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作出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在立法上正式確立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這是我國刑事訴訟領域的一場重大變革,是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重大成果,對于完善我國刑事訴訟制度、優化司法資源配置、依法及時有效懲罰犯罪、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具有重要意義。
路橋區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天墨律師事務所 李小平
來源:臺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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