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發布高考違規考生處理公告
微信圖片_20200717113620.jpg (83.98 KB, 下載次數: 189)
下載附件
2020-7-17 11:39 上傳
這些考生有違規行為,成績無效。
語文數學外語考試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考生處理公告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第二十五條規定,現將在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中,被認定為考試違規的考生的準考證號、考試科目、違規事實、擬處理意見和處理依據公告如下。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內向我院陳述和申辯。公告期滿后,我院將依法作出正式處理決定。在考試過程中被認定為考試違紀的考生由其所在地市級教育考試機構在網站公告并作出處理。
聯系電話:0571-88907595、88907517。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20年7月15日
微信圖片_20200717113625.png (99.18 KB, 下載次數: 186)
下載附件
2020-7-17 11:39 上傳
選考考試 2020年7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違規考生處理公告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第二十五條規定,現將在2020年7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中,被認定為考試違規的考生的考生號、考試科目、違規事實、擬處理意見和處理依據公告如下。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內向我院陳述和申辯。公告期滿后,我院將依法作出正式處理決定。在考試過程中被認定為考試違紀的考生由其所在地市級教育考試機構在網站公告并作出處理。
聯系電話:0571-88908163、88907518。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20年7月15日
微信圖片_20200717113629.png (167.59 KB, 下載次數: 188)
下載附件
2020-7-17 11:39 上傳
單考單招 2020年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文化考試違規考生處理公告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第二十五條規定,現將在2020年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文化考試中,被認定為考試違規的考生的準考證號、考試科目、違規事實、擬處理意見和處理依據公告如下。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內向我院陳述和申辯。公告期滿后,我院將依法作出正式處理決定。在考試過程中被認定為考試違紀的考生由其所在地市級教育考試機構在網站公告并作出處理。
聯系電話:0571-88907516、88908163。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20年7月15日
微信圖片_20200717113633.png (15.75 KB, 下載次數: 189)
下載附件
2020-7-17 11:39 上傳
高校招生職業技能理論考試 2020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理論考試 違規考生處理公告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第二十五條規定,現將在2020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理論考試中,被認定為考試違規的考生的準考證號、考試科目、違規事實、擬處理意見和處理依據公告如下。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內向我院陳述和申辯。公告期滿后,我院將依法作出正式處理決定。在考試過程中被認定為考試違紀的考生由其所在地市級教育考試機構在網站公告并作出處理。
聯系電話:0571-88907516、88908163。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20年7月15日
微信圖片_20200717113637.png (91.84 KB, 下載次數: 174)
下載附件
2020-7-17 11:39 上傳
來源:浙江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