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人飼養寵物,但不文明的養寵行為,給人們的日常生活帶來許多安全隱患,遛狗未牽繩導致行人被咬傷的事件屢見不鮮。
近日,黃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西城中隊的執法人員在轄區內開展養犬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早上和傍晚時段,在重點區域進行養犬宣傳與巡查,針對遛狗不牽繩、飼養禁養犬等問題開展整治與宣傳。
在西城街道環城西路上,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任某某未使用牽引帶牽領犬只。經了解,任某某為附近商鋪店主,其小型犬已在公安部門登記并接種過狂犬疫苗,因此并沒有意識到遛狗牽繩的必要性。
根據《臺州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重點管理區內,養犬人攜犬出戶應當使用一點五米以下的牽引帶牽領犬只。執法人員對任某某進行文明養犬相關規定的講解,并對其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任某某表示愿意接受處罰,且引以為戒,以后一定會文明養犬。
執法人員呼吁,飼養犬只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愛護環境衛生,文明規范養犬,不給他人造成困擾,不給社會增添負擔。
來源:望潮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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