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浙江省出臺的工程建設標準《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和竣工綜合測量技術規程》(以下簡稱《規程》)正式施行,與原2018年規程相比,新《規程》都有哪些變化?
為貫徹建設“好房子”方針,今年浙江省正式出臺工程建設標準《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和竣工綜合測量技術規程》,并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對在6月1日后出讓土地的建設項目中的“開放性空間”“功能性空間”設置作了“松綁”,不斷提升市民的住房品質?。
PART.1 飄窗均可不計面積 飄窗因具有增強室內采光與視野,提升空間利用率、美化空間設計以及改善通風與節能的特點,深受業主的喜愛。原規程單套住宅根據套內面積設置有限的不計面積的飄窗,而在新《規程》中,只要結構層高小于2.20m的飄窗就不計建筑面積,且不設單套住宅飄窗面積的限制?。
新《規程》對于飄窗面積限制的解除,有助于開發企業更好地設計房屋戶型,增加每套房屋的實際使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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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12 09:40 上傳
飄窗(效果圖) PART.2 增大不封閉陽臺可半計比例 不封閉陽臺作為業主居家與室外空間交互平臺,提供了衣物晾曬,戶內取光等功能。對比原規程,新《規程》增大了可半計的不封閉陽臺面積比例。
以一套建筑面積135㎡【套內建筑面積(不包含陽臺、飄窗)100.00㎡】的住宅為例,按原規程可享受半計陽臺的水平投影面積為14.00㎡,而按新《規程》可提高至18.00㎡。
這一舉措將鼓勵開發企業建造更大的敞開式空間,實現陽臺多功能區域拓展,提升居住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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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封閉陽臺(效果圖) PART.3 與戶內相通的設備平臺可不計面積 新《規程》實施后,取消了戶內相通的設備平臺計算建筑面積的限制,同時,將套內面積140.00㎡及以上戶型的房屋,不計容的設備平臺放寬至7.00㎡。
這一調整,讓業主在后續的設備安裝、檢修、清潔、整理等環節更加便利、安全,同時也滿足了大戶型房屋大型設備的安裝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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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室內相通的設備平臺(效果圖) 除了優化飄窗、陽臺、設備平臺等的面積計算方法,新《規程》還配合第四代建筑城市森林花園房理念,優化了走廊、檐廊等的面積計算方式,例如寬度小于1.10m的檐廊不計建筑面積。
鼓勵小區公共空間設置多種形式的走廊,為業主創造更加美麗的景觀,提供更多的戶外鍛煉和休閑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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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效果圖) 此次新《規程》的出臺,不僅為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注入新動能,還為“好房子”建設提供技術支撐,鼓勵開發企業建造更高品質的房屋,提升競爭力,讓消費者買到實際使用空間更大的房屋,滿足市民多樣化的住房需求。
來源:路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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